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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牌督办!列入黑榜并曝光!武当山特区、竹山、郧西…重拳出手!



小区脏乱差?电梯久坏不维修?

停车费高的离谱?

小区掉东西?保安不尽责?

物业一言不合就限电?

物业费干啥了从来不公开?


近日,郧西、竹溪、

武当山特区、竹山等地

在辖区内开展物业管理领域

侵害群众利益问题专项整治

赶紧来看看吧!

郧西县城区物业管理领域

侵害群众利益问题

专项整治工作公告

为全面贯彻落实省住建厅及市、县纪委关于“物业管理领域侵害群众利益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的要求,进一步推动解决物业管理领域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规范物业管理行为,增强企业服务意识,提升物业服务水平,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促进物业服务行业健康有序发展。县住建局会同县发改委、县公安局、县民政局、县市场监管局,从2021年8月起,在县城区开展物业管理领域侵害群众利益问题专项整治行动。现将整治主要内容和受理举报电话公告如下:


一、整治时间

2021年8月至11月底


二、整治内容

1.以业主拖欠物业服务费、不配合管理为由,中断或以限时限量等方式变相中断供水、供电、供气、供热等损害业主合法权益的行为;


2.擅自允许他人利用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广告、宣传、经营等活动;对物业区域内违法违规行为,未及时劝阻、制止,并向业主委员会和有关主管部门履行报告义务;


3.泄露业主信息,与业委会共同侵害业主合法权益,对业主进行骚扰、恐吓、打击报复、采取暴力等违法行为;


4.擅自撤离物业管理区域、停止物业服务;物业服务合同终止后,拒不撤离物业服务项目,不按规定办理交接手续并移交物业服务用房和有关资料等行为;


5.未在住宅小区显著位置公示物业服务、停车及其他有偿服务的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方式和投诉电话、公共收益收支、特种设备维保单位及联系方式等信息等行为;


6.擅自提高物业服务收费标准,以及转供电代收加价等违规收取不合理费用行为。


三、投诉渠道

县住建局电话:0719--6227568

来访来信地址:城关镇人民路8号201室物业股

投诉电子邮箱:271739646@qq.com


武当山特区开展物业领域

侵害群众利益问题

专项整治活动

9月18日,记者从武当山特区物业管理领域侵害群众利益问题专项整治工作会上获悉,特区将聚焦物业管理领域群众感受最直接、反映最强烈的“急难愁盼”问题,深入整治住宅小区物业管理领域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纠正和查处一批违法违规物业服务企业及行为,推进物业服务企业规范经营,维护业主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此次专项整治内容:

1、将重点针对以业主拖欠物业服务费、不配合管理为由,中断或以限时限量等方式变相中断供水、供电、供气、供热等损害业主合法权益的行为;


2、擅自允许他人利用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广告、宣传、经营等活动;对物业区域内违法违规行为,未及时劝阻、制止,并向业主委员会和有关主管部门履行报告义务;


3、泄露业主信息,与业委会共同侵害业主合法权益,对业主进行骚扰、恐吓、打击报复、采取暴力等违法行为;


4、擅自撤离物业管理区域、停止物业服务;物业服务合同终止后,拒不撤离物业服务项目,不按规定办理交接手续并移交物业服务用房和有关资料等行为;


5、未在住宅小区显著位置公示物业服务、停车及其他有偿服务的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方式和投诉电话、公共收益收支、特种设备维保单位及联系方式等信息等行为;


6、擅自提高物业服务收费标准,以及转供电代收加价等违规收取不合理费用行为等进行整治。


武当山特区将成立专项整治工作专班,不定期组织开展抽查、督查。对专项整治工作任务不落实、问题整改不到位的物业服务企业实行挂牌督办,对拒不整改的物业服务企业将列入信用黑榜并进行曝光。此外,在专项整治期间,武当山特区还将结合“加强物业管理 共建美好家园”活动,引导参评小区根据小区实际情况,结合群众意愿和企业能力,从增设停车位、设置电动自行车充电设施、植树增绿等群众房前屋后的小事做起,持续提升群众的获得感和幸福感。


竹溪县关于开展物业管理领域

侵害群众利益问题

专项整治工作的通告

根据省住建厅等五部门《关于印发<物业管理领域侵害群众利益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十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十堰市物业管理领域侵害群众利益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文件精神和县纪委有关工作要求,竹溪县房地产服务中心在城区范围内开展为期4个月的物业管理领域侵害群众利益问题专项整治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总体要求


聚焦物业管理区域群众感受最直接、反映最强烈的“急难愁盼”问题,深入整治住宅小区物业管理领域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纠正和查处一批违法违规物业服务企业及行为,推进物业服务企业规范经营,维护业主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二、整治重点


1、以业主拖欠物业服务费、不配合管理为由,中断或以限时限量等方式变相中断供水、供电、供气、供热等损害业主合法权益的行为;


2、擅自允许他人利用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广告、宣传、经营等活动;对物业区域内违法违规行为,未及时劝阻、制止,并向业主委员会和有关主管部门履行报告义务;


3、泄露业主信息,与业委会共同侵害业主合法权益,对业主进行骚扰、恐吓、打击报复、采取暴力等违法行为;


4、擅自撤离物业管理区域、停止物业服务;物业服务合同终止后,拒不撤离物业服务项目,不按规定办理交接手续并移交物业服务用房和有关资料等行为;


5、未在住宅小区显著位置公示物业服务、停车及其他有偿服务的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方式和投诉电话、公共收益收支、特种设备维保单位及联系方式等信息等行为;


6、擅自提高物业服务收费标准,以及转供电代收加价等违规收取不合理费用行为。


三、整治范围


县城区范围内所有物业服务企业和物业小区。


四、整治时限


2021年9月1日-2021年12月30日


请广大市民朋友积极提供物业服务管理领域违法违规线索,可通过举报电话、举报箱、电子邮箱如实向竹溪县房地产服务中心进行检举揭发。(举报箱设在武衙门街1号房地产服务中心大门旁)


举报电话:0719-2726467 

电子邮箱:2283391396@qq.com


竹山县开展物业领域

侵害群众利益问题

专项整治活动

  近日,全县物业管理领域侵害群众利益问题专项整治工作会议召开。

  会议指出,9月下旬至10月底,将集中时间对城区住宅小区物业管理领域侵害群众利益问题进行专项整治。要求相关部门进一步压实责任,扎实推进专项整治工作,规范物业服务市场秩序,有效解决人民群众关心关注的物业矛盾问题。监察部门要不定期组织开展抽查、督查,对专项整治工作任务不落实、问题整改不到位的物业服务企业实行挂牌督办,对拒不整改的物业服务企业将列入信用黑榜并通过新闻媒体曝光。 


专项整治期间

市民可拨打电话

进行举报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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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十堰广电综合武当发布、郧西在线、 竹溪城事、家乡竹山

编辑/王天梅 责编/萧爽 终审/杜树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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